国家职业标准
化学检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人员有:葛庆平、杨长军、江炳午、任郑潮。参加审定的人员有:杜小平、张世广、毛华藻、屈凌波、李全运、张斌、宋建、袁芳、刘永澎。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郑州大学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2年2月11日起施行。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化学检验工。
1.2职业定义
以抽样检查的方式,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染料颜料、煤炭焦化、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和分析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颜色分辨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化学检验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检验仪器设备的试验室。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90~24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试剂、标准物质、工具及待测样品应能满足鉴定项目需求,各种计量器具必须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工作热情主动。
(2)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一丝不苟地依据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4)遵纪守法,不谋私利,不循私情;
(5)遵守劳动纪律;
(6)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2.2基础知识
2.2.1标准化计量质量基础知识;
2.2.2化学基础知识(包括安全与卫生知识);
2.2.3分析化学知识;
2.2.4电工基础知识;
2.2.5计算机操作知识
2.2.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表中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各检验类别:A---试剂溶剂检验;B---日用化工检验;C---化学肥料检验;D---化学农药检验;E---涂料染料颜料检验;F---煤炭焦化检验;G---水泥检验。按各检验类别分别进行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