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05-01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报条件
等 级 |
报名条件 |
报考条件 |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
初级 (五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中级 (四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高级 (三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技师 (二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高级技师 (一级)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
说明:1.各等级申报条件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即可进行申报。 2.此表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为准。 3.相关职业:自然科学和地球科学研究人员、农业科学研究人员、医学研究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海洋工程技术人员、食品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检验检疫工程技术人员。制药工程技术人员,土壤肥料技术人员,兽医兽药技术人员,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水产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环境监测服务人员,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农村环境保护人员,粮油加工人员,制糖人员,畜禽制品加工人员,水产品加工人员,果蔬和坚果加工人员,淀粉和豆制品加工人员、焙烤食品制造人员,糖制品加工人员,方便食品和罐头食品加工人员。乳制品加工人员。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制作人员,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化学肥料生产人员,农药生产人员,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人员,检验试验人员等职业中与农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职业。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材料、化工与制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植物生产、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动物生产、动物医学、林学、水产、基建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类别中与农产品、粮油、食品检验相关的专业。 |